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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0-08-07】 【来源:】 【阅读:次】

询价公告

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组织多媒体设备维护、校园垃圾清运、人工草坪和学生床铺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报价。

1、项目编号:PTHS2020051。

2、询价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采购标的

数量

合同包预算

询价保证金

1

多媒体设备、台式电脑、打印机、监控摄像头维护项目

1批

49000.00

500.00

2

人工草坪采购项目

1项

49000.00

500.00

3

校园垃圾清运项目

1项

55000.00

500.00

4

学生床铺采购项目

1批

44000.00

500.00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合格的响应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4.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服务的境内制造商、经销商或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本项目接受个体工商户或企业投标。请提供投标方合格有效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4.2、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投标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3、投标方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4.4、投标人须提供有无行贿犯罪情形书面说明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4.5、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若是个体工商户此项查询不到提供承诺函即可。

4.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5、报名询价时间及地点

5.1、报名时间:2020年0807日~2020年0815(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2020年08179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4、地点安排:

5.4.1投标、咨询及来往信函地点: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室。

5.4.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室,投标文件由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接收,联系电话:0594-2211398。

6、询价通知书的获取:直接与招标代理公司联系购买招标文件。

7、投标保证金:

7.1.1合同包一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

7.1.2合同包二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

7.1.3合同包三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

7.1.4合同包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

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不直接接受现金或汇票,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帐为准。

7.2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名--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莆田农商行行政服务中心支行,帐号9040 2100 3001 0000 0142 59 

   7.3标书工本费及中标服务费缴纳账户:开户名--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区支行,帐号 1005 5753 8980 0100 01。

投标保证金应当通过响应供应商开户行基本账户转入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专户,并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或编号(即询价文件上注明的招标项目名称或编号)。缴交时间确认以询价文件指定银行在截标时出具的对账单为准。当对账单上没有体现响应供应商、投标项目名称或编号的,而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原件上有响应供应商、投标项目名称或编号的可以给予开标。未按期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响应供应商,采购人拒绝接收(已接收的将予以退回)其响应文件。

以上如有变更,我司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网上发布,请响应供应商及时关注,响应供应商若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询价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送达询价通知书第一章第9条载明的地点,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9、公告期限

1)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2)询价通知书随同询价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询价公告的期限保持一致。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 莆田第九中学

联系人:陈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594—2799982、18100578283、13850272578 

11、代理机构: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室

      联系人:小张

      电话/传真:0594-2211398、18950769235

邮箱:pths2015@sina.com

 莆田第九中学           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07日            2020年08月07 日